新司法解释是否将极大改变择偶观?

2021-10-21 10:13 0

新司法解释是否将极大改变择偶观?


      ( 来源地:全国年青报)


  
  正方:陈先生,33岁,未婚
  
  我觉得这个新司法解释挺好,至少让女孩的择偶观不再那么现实。我在北京打拼好多年了,月薪差不多在1万元左右,但对房子一直“可望不可即”。从想买房子到绝对买不起房子,房价越来越高,同意跟我见面的女孩子也越来越少。有时候,一说“没房子”,连介绍人都没兴致了。
  
  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同居、结婚等感情问题看得很淡,反而是对房子等物质上的东西,看得很重。现实中,不少人是因为房子而结婚。我想,这个司法解释如果实施起来,今后爱情这事应该会变得更纯粹了。
  
  其实我一直在考虑:是不是占了便宜才能叫男女平等?现实情况是,男方没有房子就找不到女朋友,可以说,房子“绑架”了男人,物质绑架了社会。现在整个社会的出发点就不对,爱情越来越不重要了。新司法解释的出台,或许是一个改变的契机。
  
  反方:张女士,24岁,单身
  
  我觉得这个新司法解释出发点可能挺好,但从情感上说,可能会制造夫妻间的疏远。我在相亲之前,确实会问对方有没有房子。房子也绑架了女人。但现在的房价、物价,无论男女,单身一个人的成本都很高,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可以分摊成本。我不是要占对方的便宜,只是心理上会觉得踏实。房子的贷款虽然是男方还,但我的钱可以支付生活费,可以投资,可以有更长远的生活规划,我们两个人都会过得更好。
  
  我一直觉得:夫妻之所以是夫妻,就因为他们在感情上和物质上都是共同体,有时候,财产上的不分彼此更能促进感情交流。难道我们一定要在谈感情的时候时刻提醒自己该谁花钱吗?
  
  但是,这样的司法解释给人的感觉是:“钱归钱,情归情。”反而更容易让两个人之间彼此提防。如果说财产的所有权将决定我们的感情走向,那结婚不结婚有什么关系呢?结婚的情感意义何在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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